【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14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8.25
- 余慧明稱初選結果公布後「35+計劃」已完結 後續協調僅處理「爛攤子」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5日)踏入審訊第114天。余慧明繼續作供,就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余自視為抗爭意志較堅定、與主流泛民有別的「抗爭派」而出席,但會前無與出席者討論發言內容,自言與他們「唔係好熟」,亦不同意記招是對組織者中止初選的回應、表示抗爭派想繼續。余又指當時「完全唔知」中聯辦前一天發聲明譴責初選或違法,並認為初選結果公布後,「35+計劃」已完結,其後若有協調工作亦只是處理計劃的「爛攤子」,她也是庭上始知組織者當時「有手尾」如選前民調要處理。
余又指,衞生服務界從無討論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問題,無共識辦有約束力的初選,否認呈堂協調文件是候選人共識。法官一度關注控方盤問基礎,控方指可作有關推論。此外,余亦稱其抗爭立場包括就抗疫議題提批評和建議,但卻被指為「抹黑政府」;余認為未能成功爭取是因無真正了解民意的政府,故最重要是爭取雙普選。
余強調初選要有約束力 如落敗「一定唔會參選」
參選衞生服務界的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繼續作供,余昨稱由於選民資格認證爭議,衞生服務界初選終並無約束力。辯方大律師石書銘今問,余當時是否認為要有約束力,余說「當然啦,如果唔係選嚟做咩呀」,強調初選目的只得一個,「就係揀選一位候選人,代表民主派出選衞生服務界」,故如其他候選人落選,「我係希望佢哋可以尊重個賽果囉。」
▲ 余慧明(資料圖片)
辯方展示衞生服務界群組紀錄,顯示當時提及四個方案,方案一為凡於衞生服務界票站投票的選民均假設為有資格投票,如至少三位候選人同意此方案,投票結果將有約束力;方案二為要提供有效證件才可投票,如至少三人同意此方案,結果將有約束力;方案三與方案二一樣,只是沒有約束力;方案四為取消初選。當中余慧明和劉凱文選擇方案二、李國麟選擇方案一、袁偉傑選擇方案三。最終戴耀廷指在無決定的狀態下,只能是方案三,投票只供參考。
李運騰問,所以是一個妥協?余說:「只係一個無可奈何嘅方法囉」,並指戴曾說「如果唔接受嘅話就唔搞初選」,同意她是不情願接受,並曾發文表達自己立場,提及「希望亦相信各位候選人會尊重初選結果以達至舉辦初選的初衷,最終只有一位候選人代表民主派出選九月立法會選舉」。
李運騰追問,那若余於初選落敗,還會受約束不參選嗎?余加重了語氣:「依個正正就係我想講嘅嘢,我係願意有約束力的話,就係講,如果我係輸咗的話,我就一定唔會去參選囉。」即使最終方案無約束力,她自己也會遵從初選結果。
余指衞生服務界從無討論財案問題、僅視戴耀廷訊息為「資訊分享」
就戴耀廷7月14日於群組發出「我公開訊息說35+目的,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今(令)特區政府問責,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供大家參考」,余慧明同意是群組首次提及否決財案。余指「因為我哋個界別係從來都冇討論過關於財政預算案呢個問題,我只係覺得係一個資訊嘅分享」,故除以表情符號表示感謝外無其他回應。
李運騰問,戴的訊息是突然出現,余知道他為何在群組發出嗎?余指因當時有建制派或黨媒說初選犯法,「所以我諗戴耀廷就係為咗回應呢啲咁嘅輿論,就 share 咗呢啲訊息出嚟囉。」
余指戴耀廷7.15退出群組、余初選後約候選人開會拒劉凱文任「Plan B」
余續確認,戴耀廷曾於初選前的7月6日發訊息指,若投票選民數目不理想,要於7月17日再舉行協調會議,以決定最後參選隊伍數目。余於初選後的7月14日曾發訊息問是否還需開會,戴耀廷說不用,惟余覺得「個問題未解決」,遂於7月16日發訊息邀請各參選人就衞生服務界的協調工作磋商,「想其他參選人即使無約束力下也尊重賽果。」
余確認,她發訊息前戴耀廷已退出群組,戴於7月15日發訊息指「結果已公布了,這群組的功能已完成。我一會兒會把這群組刪除」,不久後就退出群組。李運騰指,區諾軒曾稱當天早上到戴的辦公室表示退出初選,余記得,但對戴退出群組前有否任何人宣布35+計劃結束不太有印象,僅有印象於 Facebook 看到區諾軒稱要退出,但也不記得日期。
余續指,當時她無想過要組織者出席該會議,而最終僅劉凱文出席,會上劉提出想做余的「Plan B」,惟余最終拒絕:「因為我覺得佢同我嘅政治路線唔同。」
余指認知抗爭派記者會類似「造勢大會」、自視「抗爭派」遂出席
就7月15日舉行的抗爭派記者會,余指不記得有人直接邀請抑或邀請其競選團隊出席,她認為「抗爭派」即「抗爭意志比較堅定、同主流泛民係有分別」,而她自視為「抗爭派」,故決定出席,事前僅知道黃之鋒、何桂藍和岑敖暉會出席。
余續指,就記者會的目的,「我認知嘅類似係造勢大會」,因知道是「立場比較進取」的初選勝出者出席。陳慶偉問,余當時知道7月14日中聯辦曾發聲明譴責初選或違法嗎?余指當時無留意到、「我係完全唔知」,是收到審訊文件夾後才知道。
余認為「35+計劃」於7.15已完結 後續協調工作為「處理爛攤子」
陳慶偉再問,區諾軒於7月15日決定退出初選,記者會是對組織者中止初選的回應嗎?即抗爭派想要繼續(carry on)?余說「我嘅認知唔係」。陳問,即純粹慶祝抗爭派勝利?余回應當日發出的聲明亦提到另一個目的,「係想同泛民嘅一啲合作囉」,指她赴會前「我嘅認知都係咁多」。余亦不記得是在記者會前或後知道區諾軒退出、不肯定當時是否知道趙家賢翌日退出,也無留意戴耀廷其後宣布「休息」,因無追蹤其 Facebook。
陳慶偉續問7月15日時,余認為「35+計劃」還繼續進行嗎?余說:「我認為係已經完咗㗎喇,即係當個(初選)結果出咗嚟之後。」陳指或已知道結果,但初選後或會再舉行民意調查及協調會議討論出選名單數量,追問余認為7月15或16日時,「35+計劃」是否仍繼續進行?余重申「對我嚟講係已經完結咗喇」。至於是否關注其他區,「我會 concern 係邊個出選囉」,「因為我要知道將來可能要同咩人合作囉。」
陳慶偉續指,余說計劃已完結的說法不能是對的,因雖然已有初選結果,但衞生服務界的結果只供參考,余當然會預期有後續工作,例如有參選人拒從初選結果如何處理。余說:「我認為兩者係冇衝突嘅,因為我認為35+呢個 project 係真係完咗,而之後嘅協調工作,只係處理佢嘅爛攤子囉」。陳續指,大概是由區諾軒和戴耀廷所領導的後續工作,余回應:「當時我唔知佢有手尾做,但係喺庭上面就聽到係有囉。」
余指抗爭派記者會前無討論當選後做什麼、同意抗爭派聲明內容
余續指,7月15日抵達記者會場時已看到部分出席者,但無與他們討論記者會說什麼,「因為我本身同佢哋唔係好熟呢,我自己坐埋咗一邊」。陳仲衡指部分人曾為她站台,余說「冇錯,佢哋純粹嚟站台囉,我哋稱唔上朋友,因為電話都冇,都係我嘅團隊邀請佢哋」。余亦指,會前出席者無討論當選後會做什麼。
▲ 2020年7月15日 抗爭派記者會(資料圖片)
鄒家成和何桂藍早前稱,會前與會者一同草擬聲明。余表示,印象中沒有參與草擬,因對早前提到的 Google 文件「我冇印象我有見過」,亦不肯定當時有否被邀請參與討論。李運騰問余是否知道其他人當時在草擬聲明,余不肯定,但看到有部分出席者「揸住部電話」,「似係傾緊一啲嘢嘅」,她亦知道一般記者會流程會先讀出聲明或新聞稿,故預期會有一份類似的文件,只是不記得有否參與討論或草擬。
就會上讀出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余指看騰本和片段令她有此印象,但如不看就不記得內容。辯方問為何余無留意,余指因認為聲明「都係 call 依個記者會嘅人準備囉」,而她只是「被邀請嘅出席者」。不過余亦表明承認是記者會出席者、有準備會上發言,並同意有在聲明署名。陳慶偉問她同意聲明內容嗎?余說:「我同意㗎。」
余稱爭取醫療制度改革未能成功因政府不解民意、最重要爭取雙普選
石書銘其後問,余慧明除了爭取雙普選,就衞生服務界的議題還有何抗爭立場。余指雖記者會未必講明,但她「一直都係做緊」,其「抗爭立場」可分為三個層次,首先作為醫療界別的工會代表,她一直就抗疫議題提出批評和建議,「但係可惜都不被政府接納嘅,更加被人形容為係別有用心、抹黑政府囉」;其次她一直爭取醫療制度改革,改善醫患比例,指是工會第一屆理事會政綱,他們亦有推行實質的「社區醫療自救計劃」,「想話畀人聽我哋唔係得個講字囉。」李運騰指毋須細節。
至於第三個層面,余認為上述兩個層面都未能成功爭取的原因,是「我哋冇一個真正了解民意嘅政府,所以最重要嘅層面,係我哋要爭取一個雙普選嘅制度」。
▲ 余慧明(資料圖片)
余相信否決財案機制無違反《基本法》或《國安法》
「區區Interview」於8月10日發布余慧明訪問片段,余指訪問由一至兩小時剪成10分鐘,內容「大致上係 fair」,但有部分剪走其詳細解釋「令到成句嘅意思就有啲怪」。就余提到:「我諗破局最初嘅概念就係35+,即係爭取議會過半引致個憲制危機啦,咁就要佢用行政命令去解散立法會,令到佢一定要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呢個目標」,余指「爭取議會過半」後她應有解釋有何現象引致憲政危機。
李運騰問余的意思有否被扭曲或斷章取義,余說「有少少㗎」,因議會過半不會即時引致憲政危機,「佢壓縮咗我一啲字眼」,李運騰指理解是兩次否決財案令特首下台,余同意,亦同意片中表達意思與她早前的訪問和 Facebook 帖文亦一致:「因為我認為透過《基本法》之下解決行政立法分歧嘅機制,係冇違反《基本法》或者《國安法》嘅,我當時仍然係咁樣相信。」
訪問稱要簽「共同綱領」 余:就係冇我先會咁講
余訪問中亦提到「共同綱領」,認為如以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為目標,「我覺得大家係要簽一份共同認同嘅綱領,起碼叫做大家有個 agreement 喺依度」;又指如真的促成35+,「候選人都應該要認同番呢一份共同嘅綱領」,不要臨陣退縮,「就會令到我哋唔夠票,做唔到呢個效果。」
被問是哪些人之間的「共同綱領」,余指「大家」是指正選後真的達成35席以上的民主派。石書銘問以余當時認知,民主派潛在參選人之間有任何協議嗎?余說:「就係冇,所以我先會咁講。」余亦指,無與組織者和參與者就當選後做什麼有任何協議。
余稱對公民黨及數個初選記者會不知悉、無深究「三投三不投」
余最後確認,就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3月26日的35+記者會、7月6日、11和12日的初選記者會,她當時均不知道,直至收到審訊文件夾才得知。而她於6月9日初選記者會後獲競選團隊告知會上正式公布衞生服務界有初選;她亦有留意7月13日公布初選結果的記者會。
▲ 2020年6月9日 35+初選記者會(資料圖片)
至於「三投三不投」,余重申到了「好後期」、於7月投票日前才聽過,但無深究內容。陳仲衡指該計劃與余關注初選的約束力有關,余重申當時有正職和初選競選,「私人時間都冇晒」,「我真係冇去深究依個唔關初選事嘅 programme 囉。」
余稱無追問戴耀廷因「搭單搞」、「唔係太好意思催人哋」
石書銘表示完成主問,續由主控萬德豪進行盤問。余表示4月中聯絡戴耀廷提出能否辦衞生服務界初選後,二人無再聯絡,直至6月9日記者會才知會辦初選。控方質疑余期間無追問戴,余指因衞生服務界是「搭單去搞,即係禮貌上,我唔係太好意思去催人哋」,重申認為「如果搞得成就去啦,搞唔成就再算啦」;而余雖望初選有約束力,但聯絡戴時無表明,「因為我已經假設會有囉」,「如果冇嘅話,咁搞嚟做咩。」
余又重申,5月中《立場新聞》分別訪問4名潛在候選人時,得知有另外3名潛在競爭者,但不記得他們有否表達對辦初選的看法,余也無與3人討論過初選應否有約束力,無留意就此有協議。余又指直至6月24日戴耀廷開設群組前,戴無提過初選安排或候選人間要有協議,而余就初選只曾聯絡戴耀廷而非其他組織者,並指她會「自己搞返」與組織者的聯絡,宣傳則交助手處理。
余否認與候選人有共識辦有約束力初選
萬德豪又引戴耀廷決定初選不具約束力後,李國麟曾發訊息「未有共識 不就是照舊嗎?」,指「照舊」是指有約束力的初選,余指「我唔係咁理解」;萬又引李提到「大會突然作此決定 與初選的原則及初心不同 有負選民期望 實屬不幸」,指李想有約束力的初選,余回應只能說李想選方案一。萬最後指出,事實上余與其他候選人有共識辦有約束力的初選,余不同意,「因為我哋冇討論過。」
▲ 李國麟(資料圖片)
控方指協議文件為候選人共識 官關注有否證據 控方指屬「推論」
萬德豪續展示「民主派衛生服務界協調機制協議」文件,該文件提及「會積極」運用否決權,並提到有兩個票站。余昨稱戴耀廷原提出4個,但最終減至3個。萬引戴於群組提及有4個票站時,余曾問:「想問最後只有四個票站可供衞生服務界投票,但總票站有二百多個?」萬說余用「最後」一詞,是因原本只有兩個票站,而組織者再找多了?余笑說:「我依度嘅意思就係總票站有200幾個,但係最後我哋得4個?你畀咁少我?」旁聽席發笑。
萬續指出,事實上該文件是衞生服務界潛在候選人的書面共識,余不同意。萬再指,該共識是在6月8日前已達成。陳慶偉問「6月8日前?」,李運騰亦問控方有否證據顯示該界別候選人6月8日前曾一同商議。萬回應是根據趙家賢的 WhatsApp 紀錄,李運騰問趙有否出席衞生服務界協調會議,萬說沒有。李續說,「你可以指出案情以節省時間,但她會不同意」,余答「不同意」。
▲ 趙家賢(資料圖片)
陳慶偉續問:「為何是6月8日?」,萬解釋趙家賢當天曾要求戴將所有協議的最終版本發出,並收到相關文件。李運騰問,但控方有紀錄顯示衞生服務界參選人於6月8日前,收到同一份文件嗎?萬回應:「我們是在談及可以作出的推論。(“What we are talking about is the inference to be drawn.”)」李運騰指余已回答。
控方指余簽「墨落」因是衞生服務界共識 余稱記得其他人無簽
控方續指,余慧明有讀過提名表格上「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的條款,余不同意。而就「墨落無悔」聲明提到戴耀廷於6月9日記者會稱毋須簽協議,余指她當時不知道此事,是簽署「墨落」時才知道。萬德豪問,故「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與余無關?余說「其實都係㗎,不過我想表達我嘅立場係好夠堅定咋嘛」、「我想表達我咁堅定嘅立場畀我嘅選民睇囉」,又指有些簽署者也無參加初選。
萬續指出,余慧明簽署「墨落」,是因兩點聲明是其界別候選人的共識,余不同意。李運騰關注,除余慧明外其他衞生服務界候選人有否簽署,余指「我記得就冇嘅」。
案件下周一(28日)續審,余將繼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