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04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8.11
- 鄒家成:「墨落無悔」寫法諷刺戴耀廷「講咗唔算數」、惟非替戴填補空白
- 鄒家成完成作供 指若政府五大訴求僅不回應雙普選會「袋住先」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1日)踏入審訊第104天。鄒家成繼續接受盤問,表示戴耀廷稱毋須簽協議只是發起「墨落無悔」的「導火線」,刺激他們思考「要簽啲乜嘢」去展現抗爭意志,但他們並非想製作一份以協調會議為基礎的協議、聲明無寫上會議已達成共識的項目,「墨落」中會運用否決權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及支持度不足須停止選舉工程兩點聲明,均是具爭議或暫時未有共識。法官陳慶偉問,發起「墨落無悔」是否填補戴耀廷留下的空白(fill the gap of Benny Tai)?鄒不同意。而就主控萬德豪指,鄒發起「墨落」是想集結人一起否決預算案,鄒說:「萬專員,我哋之間係唔係有咩誤會呀?唔同意」,多人大笑。
鄒又指,張可森當時加上「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是承上啟下,諷刺戴耀廷「講咗嘅嘢唔算數」及帶出「墨落」兩點聲明;亦「畫龍點睛」,精要之處在「選民」,強調參選人如反悔要接受選民問責。
鄒稱戴耀廷稱毋須簽協議與「墨落無悔」僅導火線、未必有密切因果關係
鄒家成第6日作供,今續接受控方盤問。開庭前,有旁聽親友向鄒家成說:「今日最後一日」,鄒說「希望係啦」,有親友回應:「加油呀捱埋今日呀。」甫開庭,鄒笑着向主控萬德豪問:「Mr. Man, you don’t need Monday right?」林卓廷等發笑,萬德豪笑問:「Why are you asking me?」鄒答:「我會全力配合。」
▲ 副刑事檢控專員(I) 萬德豪
控方盤問焦點,在於鄒家成等人發起的「墨落無悔」聲明,是否戴耀廷原擬要求參選人簽署的協調會議共識。控方先引鄒家成2020年6月與張可森和梁晃維的訪問發問,被問「點解發起抗爭聲明」時,鄒表示:「一路開幾次會都話係有一個共同綱領大家要簽,但喺無通知我哋嘅情況底下,跟住就開咗個記招跟住就話唔需要簽,嗰陣先知原來係唔需要簽。我哋第一個感覺就話我哋要簽返啲嘢喎,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
鄒同意,他提及「一路開幾次會」是指新東協調會議。陳慶偉指理解鄒說法亦是指向其他兩人,鄒否認,並重申訪問前「我哋冇夾過」,3人均是「自說自話」,記者問題也是「當場先知」。李運騰提到,而鄒提到的感受,是其他兩人也有的感覺?鄒說根據當時討論,「我估佢哋應該都有呢個感覺」,追問下稱「我相信嘅」。
就訪問提到要簽「共同綱領」,鄒同意是指「已達成共識的共同綱領」,而提到不想被泛民撕毀約章,是想就已達成的共識簽署。萬問,因此3人發起「墨落無悔」?鄒認為「未必有一個好密切嘅因果關係」,指戴稱毋須簽文件的說法只是發起「墨落」的背景和「導火線(triggering point)」,刺激他們思考要簽什麼文件。
▲ 左起: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資料圖片)
鄒稱無將4點協調共識放「墨落」 因無助展現抗爭意志
李運騰續說,而「墨落」不一定反映協調會議已同意的事項,可能「更進一步」?鄒同意,指「因為我哋唔係想整一個以協調會議為基礎嘅協議呀嘛」,故聲明「其實冇寫一啲已達成共識嘅項目喺度」。李提到,但聲明提及「最大公因數」,「墨落」兩點聲明(即會運用否決權,及如支持度不足會停止選舉工程),是否就是「最大公因數」?鄒否認,指辦初選、辦論壇、「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及以靈童制為替補機制4點共識,才是他們討論時「搵到五區嘅最大公因數」。
鄒並強調,沒有將上述4點放進「墨落」,「因為對我嚟講一件事還一件事」,發起「墨落」目的就是想「展現抗爭意志」和「保障返一啲政治素人」。鄒指他的確同意想簽一份由初選籌組平台提供的文件,因這是他參加兩次新東會議後的想法;不過當戴稱毋須簽,就刺激他們思考「我哋需要簽啲乜嘢去展現我哋嘅抗爭意志」,經討論後得出兩點聲明。
萬德豪再問,鄒認為「墨落」是一個好機會,讓他放進4點共識讓人們簽署嗎?鄒說不會,「因為嗰4點係無助於展現抗爭意志嘅,我覺得一般市民大眾根本就唔 care 嗰4點。」
鄒指張可森擬「墨落理應無悔」一句 諷刺戴耀廷「講咗嘅嘢唔算數」
就「墨落」提到「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鄒引張可森指這是「畫龍點眼」的說法,精要之處在於「選民」兩字,張想強調「墨落」是面向公眾的聲明,「要接受問責嘅對象係選民,而唔係我哋三個或者其他參選人」。萬德豪說任何公開聲明也是面向公眾,鄒說:「所以佢想畫龍點睛加呢句說話囉。」
鄒續主動交代背景,「畀大家再了解多啲個 picture」,指「墨落」初稿標題原只是「本土派立場聲明書」,但張可森「想昇華成個聲明,叫我哋畀啲時間佢再諗多一個標題」,終加上「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並改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內文亦加入「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
萬德豪續問,「點睛」之處是運用否決權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鄒指「墨落」兩點聲明當然是重點,但重申精要之處在「選民」。李運騰問,即鄒想透過聲明告訴選民他們進入立法會會做的事?鄒說:「我同意㗎。」
陳仲衡續說,但看到聲明的選民並不會知道參與者之間達成過的協議,根本不存在「失信」,鄒重申「之前協調會議達成咗嘅共識係唔重要嘅……選民根本冇興趣知道嗰4點」,而「墨落理應無悔」一句主要指參選人簽了「墨落」並同意聲明中的兩點,如最後違反承諾就等於「失信於選民」。
李運騰指如那是真的,該句便應附在提及兩點聲明的第三段。鄒指因此他曾提過據張可森說法,該句是「過渡句」,「佢話想產生一個承上啟下同畫龍點睛嘅作用」,張一方面想「承上」諷刺戴耀廷「講咗嘅嘢唔算數」,另一方面想「啟下」談及兩點聲明,「佢有佢嘅堅持啦。」
鄒指草擬聲明時亦考慮該點是否具爭議 指會運用否決權重要亦具爭議
鄒在盤問下續指,協調會議4點共識對選民不重要,是因無助展現抗爭意志,但認為辦初選和論壇、及贏輸機制是對參選人重要,至於靈童制他則不太重視。陳慶偉打斷指,認為靈童制對參選人和選民重要,指黃之鋒於九東會議就此爭論,如他投選黃之鋒,也想知道誰是他的 Plan B;陳亦認為贏輸機制對選民重要,舉例若他投票予萬德豪,而萬落敗仍參加正式選舉,他一定不會投選他。陳又主動提到「三投三不投」,指如果贏輸機制不重要,「吳政亨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在《蘋果日報》賣廣告?要賣給誰看?《蘋果日報》的目標讀者是誰?是公眾!」
鄒說「嗱我初選真係唔識佢(吳政亨)㗎」,又笑着回應,「其實我同意你講嘅嘢,我啱啱已經準備講你啱啱講嘅嘢喇」,被告和旁聽席發笑。鄒並指討論以靈童制抑或排名制作替補機制時,大家都不想被DQ後自己主張的理念無人繼承,舉例如他被DQ,用排名制便會由范國威代表他,但「支持我嘅人未必係會投畀佢范國威嘅」。鄒續指對他而言,靈童制「我覺得係常識嚟㗎喇」,新東亦幾乎無爭拗,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亦已開始使用。
鄒又重申,沒有將靈童制寫進「墨落」,是因屬五區共同共識,並指「我喺 set 一個聲明嘅時候,決定咩 point 呢,除咗係覺得能夠展現抗爭意志呢個考慮之外,亦都有具爭議性或者當時未有共識嘅考慮」。陳仲衡問,鄒是指因戴耀廷未能就參與者同意的事項提供聲明簽署,故3人決定就未取得共識的事項發布聲明?鄒說:「呢個真係我哋當時討論個次序。」
陳慶偉表示明白,但若然如此為何不在聲明表明:戴耀廷曾提出就已同意的事項簽協議但食言、而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未取得共識的事項,而發起人望邀請人就此簽署。鄒說:「我覺得交代咗喎,你啱啱講嘅嘢都正正係我哋嘅諗法嚟。」陳慶偉問,因此「墨落」是一份補充文件,補充(complement)共同綱領?鄒重申,原本達成的共識是「墨落」的背景,而會運用否決權一點有很大爭議性,他們三人亦覺得重要。
鄒不同意「墨落」是嘗試填補戴耀廷留下的空白
萬德豪續問到,梁晃維於訪問稱:「既然如果戴教授佢唔希望好似送上一個魔鬼嘅祝福,令到好多人被DQ嘅話,咁就不如我哋作為有意參選人 take up 返嗰個責任,所以就會有呢個聲明書出現」,問是否指因戴耀廷不想簽署文件,故3人發聲明就是承擔製造DQ風險的責任?
鄒重申,戴稱不想製造「DQ紅書」,故三人決定發起一個自願性質的聲明,讓參選人自行承擔被DQ風險。陳慶偉續問,即3人嘗試填補戴留下的空白(「fill the gap of Benny Tai」,即頂替戴無做的事)?鄒不同意,亦不同意會予聲明讀者此印象。
鄒稱草擬「墨落」時將項目分成有共識、及具爭議或暫未有共識
鄒盤問下續指,不知道新西和港島有否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萬德豪問他有無興趣知道?鄒說「其實都唔係話咁有興趣」,旁聽發笑。鄒續提到討論草擬「墨落」時,曾將協調會議上討論過的項目分成兩個類別,有如「兩個籃」,一個是「最大公因數」,即已達成共識的事項;另一個是「具爭議性」或「暫時未有共識」的項目。而當時他帶領以新東協調會議為藍本一起討論,並第一時間說明第二次新東會議的爭拗,將否決預算案「揼咗落去具爭議性呢個籃度」。
萬德豪追問他不想知道新西和港島會議的事?鄒指因當時主要想梳理兩個籃內有什麼,「既然我搵到喇,咁我哋就冇再進一步去討論,即係份『墨落無悔』趕住出街呀。」鄒並指,其後找出辦初選等4點共識,放進有共識一籃。至於就「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一點,則放進「暫時未有共識」一籃。
鄒稱出線人數未達共識 故停止選舉工程一點寫得較「籠統」
鄒解釋,雖然這點在新東無爭議,但梁晃維當時提到港島「好煩好複雜」,出線人數未傾好、「又無啦啦話有四票」;張可森則稱九西連目標議席亦未傾好,亦有區指要「n(目標議席)+1」或「n+2」,故他們終將該點聲明「寫得籠統少少」,讓其他區參選人未來仍有一個商討的空間。他們亦認為該點「幾重要」,因是保障政治素人,故也放進「墨落無悔」。
惟陳慶偉指,如這是鄒的關注,聲明卻無提及出線名單數目、或該數目如何決定。鄒同意沒寫明,解釋因當時有數個區連出線人數和目標議席都未達共識,故只寫上「可得議席範圍」;亦因有選區會於初選後再討論出線名單,遂故意無寫上棄選的時間點,以讓簽署人跟從該區得出的結果。鄒又強調,棄選機制是初選邏輯,亦保障本土政治素人,「可能因為我哋三個都係政治素人,我哋睇到個重要性。」
陳慶偉指他明白該點精神如「三投三不投」,及對素人的重要性,但再指如鄒關注出線名單數,為何不在聲明寫明,又指三人當時應在想戴耀廷遺漏了一個重要的事項,「重要到認為你們要填補空白!」鄒回應,認為各區協調會議並非沒有處理棄選機制,而在可見的未來亦不是會沒有共識,他認為聲明已清晰交代,至於法官指議席數目不清晰、沒有寫明「6 6 4 4 3」,「係因為其他區都仲傾緊吖嘛」。
陳慶偉指,控方的立場就是,這兩點其實就是參與者達成最重要的共識,所以鄒家成3人才決定將這兩點放進「墨落」,但鄒說有關目標議席未有共識,故是測試鄒的邏輯,問鄒是否明白,惟鄒搖頭,亦指沒有要再解釋的事項。
鄒稱「墨落無悔」非「35+計劃」參選人共識
而就鄒早前稱「墨落無悔」與「35+計劃」無關,萬問若然如此,鄒實可自己發表聲明,無需叫其他人簽署一份聯合聲明?鄒回應:「我係可以有呢個選項,但我冇選擇呢個選項。」
萬指鄒沒有這樣做,是因為想集結其他人一同在立會過半後否決財政預算案?鄒望着萬說:「萬專員,我哋之間係唔係有咩誤會呀?」引來哄堂大笑,鄒續說「唔同意」。萬再問,「墨落無悔」的內容,是否「35+計劃」參選人達成的共識?鄒說「不是」。
▲ 鄒家成(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1日)踏入審訊第104天。鄒家成繼續接受盤問,表示五大訴求中最重視雙普選,但若政府回應除雙普選以外的四個訴求,他也會接受,指爭取訴求需要長時間、五大訴求並非一步登天:「袋住先啦!爭取雙普選真係唔係一時三刻做到。」控方質疑鄒是「妥協」,鄒不同意,並指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只是給予「甜頭」來「氹」議員投贊成票,此情況下投贊成才屬妥協;但在這情況下,他仍會對預算案投反對票,強調「有回應(五大訴求)先至有得傾」,亦同意張可森稱「抗爭就係不容妥協嘅藝術」。
鄒今完成6日作供,步入囚室前頻頻向旁聽和律師席抱拳致謝。新東餘下3名被告林卓廷、梁國雄及柯耀林均不出庭作供,柯耀林一方將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張可森曾發文稱新西與會者同意會運用否決權 鄒指沒看過
鄒家成繼續接受盤問。他在盤問下同意,知道張可森和梁晃維有 Facebook,但「未 friend 到成日睇」,對他們有關初選的帖文也未必有興趣。控方續展示張可森6月11日、即「墨落」發布後翌日的帖文,提到與鄒和梁晃維一同發起「墨落」,及新西協調會議上所有人都逐一表明,同意「會運用立法會權員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要求政府落實五大訴求」。鄒指沒有看過該帖文,亦無獲張告知,他亦無出席過新西協調會議。
鄒稱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才「有得傾」、即使有「甜頭」亦不妥協
而就張可森於3名發起人的訪問提及,「香港而家討論緊嘅唔係政治,唔係咩妥協嘅藝術,唔係開天殺價、落地還錢,唔係我哋一開始話攬炒,然後佢回一回價我哋又唔攬炒」,鄒指理解張意思是不會看到預算案「派吓錢、或者講吓起醫院咁樣」就會「妥協」。萬德豪指張意思是3人一開始就想「攬炒」?鄒指應無此意思,張亦無向他解釋過如何看「攬炒」。
控方續引張提及,「我哋香港而家討論緊嘅係抗爭,即係如果政治係妥協嘅藝術,抗爭就係不容妥協嘅藝術」,鄒同意其說法。萬追問,即不會妥協、不會談判(negotiate)?鄒說要視乎如何看「妥協」,並指理解張可森稱不容妥協意思是,如果政府在財政預算案可能「畀咗啲甜頭」予立法會議員或民眾、但不回應五大訴求,「我都係投反對票㗎喇」;而「除非你回應咗五大訴求啦、除非你喺 budget 度畀我睇到你有回應啦,有回應先至有得傾囉」,鄒亦同意張的看法。
被問若只回應部分訴求會否談判 鄒稱視乎政府是否「有心推動」
萬問,而即使政府只回應一個或兩個訴求,鄒亦會同意與政府談判?鄒指,「最重要係睇政府個態度係咪有心去推動」,指看過財政預算案、與政府官員有對話,「傾完之後其實你都大概有個了解㗎喇,呢個過程我覺得都係一個談判過程。」鄒又指,如果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用其他方法「氹啲立法會議員去投贊成票」,此情況下投贊成便屬「妥協」,故張稱「抗爭係不容妥協」,是指「爭取五大訴求係唔可以妥協」。
萬指,但如果政府無回應雙普選,鄒會滿意嗎?鄒承認五大訴求中最重視爭取雙普選,但「真係要好整體睇吓政府如何回應」,亦「真係好難逐個逐個訴求抽走再問我點樣睇」。鄒又指要視乎回應時間:「我假設去到十年之後,其實啲示威者都坐完監咁濟㗎喇,咁要求政府釋放示威者仲有冇意義呢?所以其實係好複雜㗎答呢條問題」,並指除了政府已回應的兩個訴求(撤回逃犯條例和6.12暴動定性),餘下三個訴求中(釋放所有示威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雙普選)「雙普選係應該要堅持到底嘅」。
鄒稱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會「袋住先」 控方質疑屬「妥協」惟鄒否認
萬德豪續問,如果在2021年預算案,政府願回應除雙普選以外的四個訴求,鄒會滿意嗎?鄒說:「我會呀。」萬追問:「你會?你會接受?」鄒再說「我會呀」,指「因為爭取訴求係需要長時間」,重申爭取五大訴求「唔係要一步登天,背後更重要嘅精神係,一種鍥而不捨、繼續爭取嘅精神,所以要逐步逐步嚟」。
萬追問,即使對鄒來說,雙普選是最重要的訴求?鄒笑言:「袋住先啦!」多人發笑,鄒續說:「爭取雙普選真係唔係一時三刻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法官李運騰續指,但由當選至政府翌年發表預算案,只有很短、以月計的時間,鄒同意。萬續問,那鄒認為他所說的是妥協嗎?鄒再重申:「我唔同意喎,因為我爭取緊五大訴求吖嘛。」
萬續引張可森提及:「當你簽咗呢張嘢(「墨落無悔」)應承咗嘅時候,你絕對唔可以反悔,唔可以話我哋政治就係妥協㗎嘞,所以我哋一開始開個價咁高希望可以落返嚟」,惟鄒說:「佢冇講爭取五大訴求要一步登天喎,Mr. Man。」萬再問,那鄒曾否告知選民他不是要一步登天?鄒指沒有,指他甚少與選民就五大訴求溝通,他在初選期間「主要都係宣揚香港民族理念」。
鄒重申運用否決權無達共識 「墨落無悔」並非「重申」立場
控方亦再質疑「墨落無悔」是協調會議共識。就3名發起人在6月19日向組織者發出的訊息,提到當時共39位以上參與者以個人或政黨名義簽署,並指「初選原設共同綱領,有意以『運用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之基本法賦予的立法會權力,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素人以及政黨因此共同目標而集結」。萬德豪問「共同目標」是否否決預算案。鄒指應是按「墨落」的結果理解,即有39人因為「墨落」的第一點聲明而「集結」簽署。
萬亦指訊息提到「初選原設共同綱領」,鄒解釋是指協調會議原本有討論過否決權議題,但中間有些拗撬,最後有39個人或政黨同意。法官陳仲衡指,但似乎整段也是談及戴耀廷記者會稱毋須簽協議之前的事,鄒不同意,指「如果唔係唔會出到『墨落無悔』39個人嘅結果出嚟啦」。
萬續問,而訊息提到「在戴教授決定參與者毋須簽署共同綱領後,雖然大部份參與者有簽署『抗爭派立場聲明書』重申自己堅定的立場」,故「墨落」是「重申」運用否決權的立場?鄒問控方是否指參與者原本一直同意會運用否決權一點,而他們有「墨落」後簽署,故是「重申」立場,萬同意。鄒說:「我只能夠講,我個人上,我由持至終都係支持嘅」,而他不是代表其他簽署者。
鄒稱不獲發新東協議文件、「癱瘓議會」不包括解散立會
鄒續確認,就「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冇發過畀我。」萬續問鄒是否沒有反對協議內容,惟法官陳慶偉指鄒沒收過文件。萬指這是控方案情,林卓廷說「吓」。李運騰續指若證人已否認,控方沒有基礎繼續提問,但引文件提及首7張名單參與官方選舉,問是否有達成共識,鄒同意。
而就鄒家成於新東初選民間論壇提到,每個代議士都應有心理準備「用任何手段,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鄒指不包括解散立法會。萬續指,而鄒當時知道否決預算案,特首可解散立法會?鄒說:「《基本法》係咁寫,」
控方最後指出案情,指鄒家成與其他被告串謀取得立法會主導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或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並意圖顛覆國家政權,鄒表示不同意。
鄒作供完畢 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不出庭作供
控方表示盤問完結,大律師陳世傑指沒有覆問,亦不會傳召證人,辯方案情完結。鄒完成6日作供,在懲教陪同下步回被告欄,一度向旁聽席微笑戚眉。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及代表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其後分別表示,林卓廷和梁國雄均選擇不作供亦沒有證人。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唐樂山則指,柯選擇不作供,但會傳召一名事實證人,意味新東案情將完結。法官李運騰笑指:「我必須說這星期的尾聲有些驚喜(surprises)。」案件押至下周一(11日)續審,除柯耀林外,尚餘參選超區的李予信和衞生服務界余慧明未開展辯方案情。
散庭時,鄒不住向旁聽親友揮手,又指向自己做睡覺手勢,步入囚室時又不停雙手抱拳作揖,向旁聽人士和律師道謝。
案件編號:HCCC69/2022